发布时间:2025-10-10 00:00
****纪念品采购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纪念品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37万元 |
| 采购内容 |
****纪念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付款方式 |
单批次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本批次货款。 |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审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相阳路155号 联系人:孙锐 联系电话:189****7691 邮 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人:张东晓 联系电话:137****6199 邮 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纪念品采购”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10月17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