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宁都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廖坑钨矿废石资源拍卖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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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廖坑钨矿废石**拍卖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2025-10-10】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廖坑钨矿废石**拍卖
标的名称: ****廖坑钨矿废石**拍卖,挂牌价2,035,2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省﹒**市﹒**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0月1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1月04日
延期处理方式: //
项目简介: 一、拍卖标的概况
****廖坑钨矿废石**拍卖。标的位于**县城315°方向,直线15公里处,隶属**省**县**乡西甲村行政管辖。废石**主要是中粒似斑状黑云母二长花岗岩及中粗粒似斑状花岗闪长岩,岩石致密坚硬,整体抗压强度较高,稳固性较好,可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及一般公路路基铺垫建设等。剩余少部分软弱岩石及风化层可用于后期新修道路填方使用等,使废石**达到综合利用。廖坑**及周边共有16处废石堆积点,大致呈北东向展布,废石评估**量约160.26万吨。
起拍价:****200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一)标的以其现状为准,产权单位与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项目前期费用由买受人支付该**储量调查报告编制费50000元、出让收益评估费26500元,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局指定账户。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四、竞买资格
(一)竞买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不接受自然人方式报名竞买。
(二)竞买人需具备废石加工(含机制沙)相关资质;如因资质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履约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损失。
(三)本次标的不接受企业联合竞买;
(四)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省公共**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之前提交竞买条件所列资料(加盖公章)至拍卖人处进行资格审查。
(一)竞买人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股东承诺书原件;
5、企业需提供废石加工(含机制沙)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之前办理网上报名且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获得竞买资格。详情见《网上报名及竞价流程》。标书代写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拍卖款项的缴付及期限:
(一)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额的3%收取)。
(二)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产权交易手续费(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1.25%收取,超过1000万的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额如达不到最低收费,则按450元的最低标准收取)。
(三)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缴清拍卖标的成交价款。
(四)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项目前期费用该**储量调查报告编制费50000元、出让收益评估费26500元。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特别约定事项:
(一)买受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合法废石开挖,开挖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特别说明:
1、买受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相关规定,若违反超载超限规定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2、买受人必须遵守环保、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环保、安全等问题,由买受人承担一切后果。
3、买受人应对处置废石所涉及的所有外部条件做好充分的了解,如废石运输道路、废石清运对****廖坑钨矿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等。拍卖成交后有可能存在的所有情况都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4、在搬运等过程中买受人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买受人在废石清理过程中,不得影响****廖坑钨矿正常的生产生活,如造成影响,由买受人自行与****廖坑钨矿协商解决。因**内道路和**外至**村道路为****廖坑钨矿出资修建,废石清运对运输道路造成损坏的,由买受人自行与****廖坑钨矿、属地政府、村委协商解决处理。
6、在废石清运后,买受人必须按照矿山生态修复要求对原废石堆场进行生态复绿,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调整及相关政策原因,竞买合同必须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以上因处置过程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9、买受人需严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置标的物,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次拍卖出让的废石,其**量报告、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备案,但有关废石的储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示对本次拍卖标的所有情况予以认可,同意承担竞得后的相应风险,且不得以此为由反悔违约等。
11、标的介绍中标明的数量,系委托专业机构测量估算的数量,该数量系理论数据,石料露天堆放经受着风吹雨淋。因此,标明的数量仅供竞买人参考,同时,委托人移交标的时及移交标的后均不对拍卖标的进行计量。
(三)买受人不得将竞得标的转让他人经营,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拍卖成交后产权人和买受人双方详细的约定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李先生 152****3891
2、拍卖公司:钟女士 133****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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