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10-10 16: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60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苹塘镇苹塘居委屏风山188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于**市**市苹塘镇苹塘居委屏风山188号,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14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29.9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租赁现成的1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内设办公区、门诊部、****中心、住院部以及食堂等,****医院,主要从事医疗服务,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以及中西医结合科等,住院部共设32间病房,内含99张床位。项目不设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以及**间。其中,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相关服务(如生化、病理、CT、DR等)通过协议委外方式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医院自身不开展相关检验、检查活动,因此不产生含重金属、放射性废水及其他相关医疗废物。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