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专项资金(第123号)设备一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专项资金(第123号)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
招标人:****
评标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7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5 年9 月11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排名 |
| A | **** | ****900 | 91.86 | 1 |
| **英****公司 | ****000 | 86.88 | 2 | |
| 博莱特(****公司 | ****000 | 83.26 | 3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3日下午17:30止;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为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地 址:**市**大道中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用设备配件科 0375-****718
业 主:**平煤神****公司
地址:**省许****开发区**平煤神****公司
联系人:荆洋洋 联系电话:189****70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 系 人:王新奎 黄粤平
二部电话:0375-****589 0375-****587
20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