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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床用药需求,按照我院《药品目录修订与新药引进工作方案》(**医发【2025】135号)等相关规定,前期申报的新药品种经专家投票遴选表决,最终决定引进以下品种,现进行公示(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反****办公室****办公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院将按公示结果开展相关工作。
公示受理电话
****办公室:028-****9650
党委办公室:028-****2133
****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