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区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二次)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外包服务产业园5#楼12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工 0553-****62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广场A3座302A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桂蓉、陈佳 0553-****693、199****1251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000元 | |
| 授权代表 | 邓** | |
| 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同名称:**双智智能接驳应用场景项目(二次);签订时间:2024年3月13日;合同金额:****095.45元。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区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二次)(基础运营); 服务范围:在****示范区的现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扩展智能网联技术应用,增强示范区的科技创新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服务要求:通过优化和集成**,为智能电子企业提供全面的产业支持环境; 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招标人及文件要求执行。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元 | |
| 授权代表 | 徐曼萍 | |
| 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区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二次)(基础运营); 服务范围:在****示范区的现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扩展智能网联技术应用,增强示范区的科技创新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服务要求:通过优化和集成**,为智能电子企业提供全面的产业支持环境; 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招标人及文件要求执行。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智****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元 | |
| 授权代表 | 刘圣强 | |
| 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区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服务(二次)(基础运营); 服务范围:在****示范区的现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扩展智能网联技术应用,增强示范区的科技创新实力和区域影响力;; 服务要求:通过优化和集成**,为智能电子企业提供全面的产业支持环境; 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招标人及文件要求执行。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378。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