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2025年度交警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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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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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2025****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包括智能信号灯、智能电警抓拍系统等配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000002D001****1001 智能信号灯、智能电警抓拍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 **省**市**区建设路与湛北路交叉口春华国际茗都20号楼1楼 2,309,289.00 评审总得分:92.13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一标段 详见附件一 详见附件一 详见附件一 详见附件一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延召(采购人代表)、张民强、沈孝蓉、王皓静、沈中恒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
收费金额:32,711.47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公共**交易平台(**省﹒**)》 、《**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一次性向****公司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人民西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路与**路****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6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6456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0
中标通知
宝丰县公安局2025年度交警大队智能信号灯、电子警察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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