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9.804 万元/年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3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5-10-10 ~ 2025-10-23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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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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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5)2679-5**市**区滂江街139号330.38平米出租(租期5-8年)(第一次降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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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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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庄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 资产描述 |
房产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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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安排 |
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24-****6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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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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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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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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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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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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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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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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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5)2679-5**市**区滂江街139号330.38平米出租(租期5-8年)(第一次降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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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区 |
**省 / **市 /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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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价格(租金) |
9.804万元/年 |
租赁期 |
5-8年 |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起租日 |
按合同约定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330.3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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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经甲方确认的其他方式,向甲方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每一年度租赁届满日前30****银行转账或经甲方确认的其他方式,向甲方全额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直至合同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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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平及附属设施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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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调整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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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于签订房租租赁合同3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经出租方确认的其他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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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热、 |
承租方须根据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自行负担与租赁标的使用有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及其他费用,出租方负责为租赁标的承担采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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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承租方只能经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经营项目,租赁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各种规章制度等。禁止非法商业运营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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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市**区滂江街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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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需提前经出租方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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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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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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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底价 |
9.804万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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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出租标的不可以分租、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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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条件 |
1、本出租标的不可以分租、转租,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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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须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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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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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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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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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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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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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剩余部分及交易服务费后,沈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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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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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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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最多**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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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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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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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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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元) |
9804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0-10 16:28:16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0-24 1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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