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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甘****政府统办1号楼
联系方式:153****5668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市本级**路街道
联系方式:156****7772
主要标的:
| 1 |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 1(项) | ¥4,952.93 | ¥4,952.93 | 公务车辆保险技术规格要求: 1、险种要求: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司机、乘客)、不计免赔险、交通强制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2、费率要求:申请人的承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我公司完全响应自主定价系数区间:对应车型按照以下费率执行: 乘用车给予自主定价系数 0.5 ,特种车辆给予定价系数0.8, 非营业货车给予自主定价系数1.0。 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验收要求: 1、人员配备:申请人应确定****小组。 2、投保方式 (1)投保期限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但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2)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申请人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被保险人。 (3)申请人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7日前通知投保单位,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3、理赔服务:****公司情况提出保险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报案、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具体理赔方案、现场查勘、拖车服务、赔付时限、维修厂的确定等,并建立本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主动迅速地为各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4、索赔材料递交 (1)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2)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3)支付抢救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
合同金额: 4,952.93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贰元玖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区统办一号楼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5年09月12日
2025年10月10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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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