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临时用车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折扣 |
备注 |
| 1 |
一 |
****临时用车服务采购项目包1 |
100% |
3年 |
| 2 |
二 |
****临时用车服务采购项目包2 |
100% |
3年 |
| 3 |
三 |
****临时用车服务采购项目包3 |
100% |
3年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车况要求: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证件齐全、年检合格;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
5.2社会化车辆租赁价格上限明细表(采购控制价)
| 车型 |
规格 |
品牌 |
上限价格(元) |
|||
| 半日租(4小时60公里) |
日租(8小时100公里) |
超时费(元/小时) |
超公里(元/公里) |
|||
| 轿车 |
排气量1.8升以下(含)或新能源 |
400 |
550 |
20 |
1.5 |
|
| 排气量3.0升以下(含) 或新能源 |
500 |
700 |
25 |
2 |
||
| 中巴车 |
9-20座 |
宇通T7 |
1000 |
1200 |
30 |
3 |
| 其他 |
850 |
1100 |
30 |
3 |
||
| 大巴车 |
21-45座 |
950 |
1200 |
30 |
2.5 |
|
| 45座以上 |
1050 |
1300 |
30 |
2.5 |
||
说明
(1)租赁价格(含驾驶员)包含车辆目常保养、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违章以及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相关税金等费用,其由租赁服务商承担;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租赁单位据实结算。
(2)长途用车驾驶员的食宿费由用车单位与租赁服务商商定,最高价格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
(3)日租车费用包含单日行驶 8 小时以内及 100 公里以内各类车辆单日超时费上限为200元封顶,超公里数按标准据实结算。按用车单位申请租赁车辆到达的时间、地点开始计时、计公里。
(4)长途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00 公里×租赁天数) ×超公里费。
(5)车辆品牌包含限额价格以内的燃油车和新能源车。
(6)根据市场行情,对租赁费用上限标准再进行调整。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内单价不变。租赁服务期限内,遇到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服务期限:根据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合约服务期限内采取签订三年服务合同,按照月份与每月实际用车情况据实决算相关费用。
5.6****临时用车服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 3 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所有包的磋商,最终只能取得一个包的成交资格。原则如下:
磋商按包顺序给予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出包 1 的前 1-3 名成交候选人,其包 1 中的第1成交候选人仍参与包 2 和包 3 评审,但不再参与包 2、包 3 的成交候选人推荐;
包 2 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参考上述条件,推荐出前 1-3 名成交候选人,其包 2 第1成交候选人仍参与包 3 评审,但不再参与包段3 的成交候选人推荐;
包段 3 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参考上述条件,推荐出前 1-3 名成交候选人;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关于进一****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财办库〔2024〕269号 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截止本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仍在作出的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3.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严****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的通知》要求,注册住所须为**市区域或在**市区域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且经营范围涵盖车辆租赁。
3.7供应商已纳入**省公务车管理平台。
3.8供应商具有客车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缴纳账号:371********0201
缴纳开户行:****公司**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河****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学院农信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河****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学院农信楼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4.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承担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1-****7512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河****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 姚刚
联系方式:0371-****6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 姚刚
联系方式:0371-****6157
登记表
| 采购编号 |
日期 |
年 月 日 |
||||||
| 公司名称(盖章) |
||||||||
| 公司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 电子邮箱 |
||||||||
|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 二□ 三□ 四□ 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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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方式 |
□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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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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