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丹******公司武当山牌饮用天然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业园内。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433万元,项目用地面积62629.4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工业厂房、一栋办公楼;整体配置饮用水生产线6条,一期计划配置4条饮用水生产线,后续再视经营情况进行新增。一期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饮用天然水62.1万吨/年。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废气主要为吹瓶废气、检验室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废气、食堂油烟。吹瓶废气由封闭式吹瓶间内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检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附壁式烟道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18483-2001)表2限值;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水、检验室废水、洗瓶洗盖废水、反冲洗废水、地面清****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丹江****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及检测结果,本项目水处理浓水较为清洁,不纳入污水管理,作清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8.99t/a,化学需氧量2.264t/a,氨氮0.226t/a。
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等自行监测制度,保留检测原始记录备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分期建设,每期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七、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八、丹****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不作为项目建筑物等合法性的依据。如政府自然**和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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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