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内容:
比选文件第七章五、(五)2.综合评分明细表“三、人员配置 ”评分标准更正为“ 比选申 请人每提供 1 名具有科技评估师培训证书的人员得 3 分,最多得 18 分。注:提供人员合格 资质证明材料及在职证明(在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四、综合实力 ”评分标准更正为“1.2023 年 1 月 1 日 (含)以来,比选申请人所服务的成 果评价项,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医学会医学科学技术奖的得 8 分,本项最多 得 16 分。2.2023 年 1 月 1 日 (含)以来,比选申请人所服务的成果评价项目,每有 1 个获得 省部级科技奖得 6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3.2023 年 1 月 1 日 (含)以来,比选申请人所服务 的成果评价项目,每有 1 个获得省级医学科技奖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8 分。4. 比选申请人 自身(非第三方委托单位)为国家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或为科技成果评 价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的得 6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注:第 1、2、3 项比选申请人需同时提供① 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②成果评价服务合同或成果评价报告复印件作为评价佐证材料;第4项提供客观证明材料。”
注:原比选文件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二环**二段 82 号
联 系 人:安老师
电 话:028-****72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联 系 人: 卢方昕苇
电 话: 028-****8556 转 634
电子邮件: ****@163.com
一审:
二审: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