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城东片区北一环路-兴汉路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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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区**片区北一环路-兴汉路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王仿

联系电话

0916-****877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费率

工期(天)

牵头人:****

成 员:****公司

高普 陕161********15318

**费费率99.85% 设计费费率96.92%

360

牵头人:****公司

成 员:****公司

潘志清 湘143********02098

**费费率95.97% 设计费费率92.86%

360

牵头人:****公司

成 员:中创****公司

常素霞 赣141********28545

**费费率99.97% 设计费费率99.98%

360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省**市****办事处荔枝路智诚雅居2楼),电话:0916-****877。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0
候选人公示
汉台区城东片区北一环路-兴汉路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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