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可塘珠宝产业环保集聚区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汕尾-海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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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0

项目名称 **县可塘珠宝产业环保集聚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可塘镇圆山岭广汕公**侧KT02-03-0401地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6376.1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振帆
联系人 张效锋 联系电话 139****9994
项目投资(万元) 23000 环保投资(万元) 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 其他采矿业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面积2065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376.14平方米,建设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厂房24栋,用于宝石研发、设计、加工等。其中一处环保处理用房为225平方米,废水处理能力为200m3/d(每日运行 10 小时),即 20m3/h。环保处理用房地下水池为255平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暂时存储预处理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可塘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物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可塘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污泥交由再生**回收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绿化投入,绿地面积1886.05平方米,绿地率10%。
承诺:**** 王振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振帆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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