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5〕222号
关于**河上游溁东段观澜至祖厝河堤除险加固及路面硬底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河上游溁东段观澜至祖厝河堤除险加固及路面硬底化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七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溁东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面清障,路面硬底化,建设健身步道、人行道,拆除修复破损路面,砌筑钢筋混凝土挡墙、砌筑砖挡墙、安装护栏,配套道路绿化、照明等。其中,道路硬底化共计1135.95m;拆除修复破损路面238.717㎡;安装花岗岩护栏984.01m、健身步道984.01m、人行道984.01m;堤围挡土墙加固398.88m、道路绿化1705.73m;太阳能路灯68套。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613.09万元,其中:工程费525.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64万元、预备费29.1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