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绿谷东侧配套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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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绿谷东侧配套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智慧绿谷东侧配套道路提标改造工程****改革局开发改初设〔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2301.2172万元,工程概算 19135.7131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14646.6239 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北起临湖路口南至山甸大桥,总长约3.36公里,道路宽度约为20.5—32米,沿线有三座桥梁,分别为山甸大桥(长约255米、宽约31.3米)、芹江三桥(长约 238.1 米、宽约33.1米)和木材厂中桥(长约46.5米、宽约33.1米),全线共有8个交叉口。项目地址:**县临湖路口至山甸大桥。

2.2 本次招标范围: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本项目,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并组织施工图图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②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初步设计文件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专项验收、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检验检测(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的检测除外),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本次招标控制价 13860.8988 万元。

2.3计划工期:563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完成;施工工期:533日历天,施工根据交通组织方案报业主同意后分阶段实施)。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有以下3.1.1、3.1.2项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 11 月 3 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之一:

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设计行业甲****设计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至少具备道路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9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序号

名称

人数

资格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1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造价投资管理人员

1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

设计组人员

1

设计负责人

1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2

道路专业设计人员

1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5

桥梁专业设计人员

1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6

结构设计专业人员

1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施工组人员

1

施工负责人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市政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安全员

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

施工员

2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5

质量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

资料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7

材料员

1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5潜在投标人可在**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5年 10 月 31 日17:30时。招标人将在**市市县一体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cn/)。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县华埠镇得阳大厦A座502室 联系地址:**县**路58号

邮政编码: 324300 邮政编码: 3243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联 系 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 139****6042 联系电话: 0570-****168

2025年 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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