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套污水处理设备的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锡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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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699908邵连兴
陶喜霞**省**市**区
**市**区羊尖镇胶阳路13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400套污水处理设备的项目****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区 ******区
经度:120.523611 纬度: 31.62333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2-12
锡开环审〔2025〕9号913********4699908001W
2025-02-143000
50****
913********4699908******公司
913********886229D**泰****公司
913********374015F2025-08-01
2025-09-042025-10-09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在**市**区羊尖镇胶阳路139号内进行本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4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投产后的产品、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必须符合报告表内容。实际位于**市**区羊尖镇胶阳路139号,投资3000万元,年产400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年产400套污水处理设备年产400套污水处理设备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下料→机加工→焊接→装配→喷/刷底漆、晾干→喷/刷中漆、晾干→喷/刷面漆、晾干→检验→入库待售下料→机加工→焊接→装配→喷/刷底漆、晾干→喷/刷中漆、晾干→喷/刷面漆、晾干→检验→入库待售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处理厂处理。 3、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等达到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喷漆产生VOCs、颗粒物及刷漆、晾于产生VOCs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O-1排放,确保VOCs、颗粒物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标准。焊接产生颗粒物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刷漆、晾干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确保VOCs及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标准。 4、合理车间布局,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应当根据环评、安评等其它有关要求,****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项目运行前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7.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8.根据报告表推荐,全厂生产车间外周边50米范围,不得**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1、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本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仅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监测期间接管废水达标。 3、本项目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各工艺废气分别经对应排气筒排放。喷漆产生VOCs、颗粒物及刷漆、晾于产生VOCs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O-1排放,确保VOCs、颗粒物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标准。焊接产生颗粒物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刷漆、晾干未捕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确保VOCs及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标准。 4、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通过合理布局、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 监测期间噪声均达标。 5、本项目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本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号:320205-2025-153-L)。 7、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设置排口标志牌,排气筒已预留监测采样口。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周边50米范围无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已于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4699908001W。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8 0.162 0.162 0.08 0 0.162 0.082
0.32 0.648 0.648 0.32 0 0.648 0.328
0.028 0.0567 0.0567 0.028 0 0.057 0.029
0.004 0.0081 0.0081 0.004 0 0.008 0.004
0.0384 0.0778 0.0778 0.0384 0 0.078 0.039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455 0.1515 0.1515 0.0455 0 0.152 0.106 /
0 0.1102 0.1102 0 0 0.11 0.1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 本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企业污水总排口处对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进行连续2天,每天4次(等时间间隔采样)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VOCs、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标准,VOCs及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标准 喷漆产生VOCs、颗粒物及刷漆、晾于产生VOCs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FO-1排放 FQ-1废气排放出口 厂界外(上风向G1,下风向G2-4) 厂区内G5连续监测2天,昼间监测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建筑物隔声15dB(A),经距离衰减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 别3类标准。 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建筑物隔声15dB(A),经距离衰减 昼间等效(A)声级 连续2天, 昼间监测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应当根据环评、安评等其它有关要求,****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项目运行前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号:320205-2025-153-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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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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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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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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