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10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君财采计[2025]000086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第四次)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内容:2021-2022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项目(第四次)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胡先生6、联系电话:139****273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00大写:贰佰壹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01固定总价02固定单价03成本补偿04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01全额付款:02预付款:03分期付款:04成本补偿: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9月30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30日。总日历天数:30天。2、地点:按合同执行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执行
验收方式:按合同执行
验收标准:按合同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9-3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9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按合同执行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胡先生
电话:139****2735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陈佰仲
电话:139****0058
传真:
地址:**省岳****开发区**大道(南翔万商24栋101号)
开户银行:****银行**市华菱支行
帐号:100********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