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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8623XU | 建设单位法人:贺强辉 |
| 贺松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虎门镇 |
| **省**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1号3栋 |
|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8-纸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231-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 赤岗骏马一路1号3栋 |
| 经度:113.711996 纬度: 22.8480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4 |
| 东环建〔2025〕19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8623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08623XU | 验收监测单位:**标尚****公司 |
| ****1900MA52NRM90G | 竣工时间:2025-08-21 |
| 2025-08-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0 |
| 2025-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30hSH8 |
| 迁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小型 | 实际建设情况:小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彩盒、彩卡、彩箱:纸原材料→印刷→磨光→过油→外发覆膜→裱纸→压痕切纸→粘盒→成品包装→入库; 包装盒内盒:PET塑胶片材/PVC塑胶片材→上料→吸塑成型→裁切→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彩盒、彩卡、彩箱:纸原材料→印刷→磨光→过油→外发覆膜→裱纸→压痕切纸→粘盒→成品包装→入库; 包装盒内盒:PET塑胶片材/PVC塑胶片材→上料→吸塑成型→裁切→成品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对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管道直连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印刷、吸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限值。 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过程中会产生总VOCs、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为20m),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废水:项目印刷、吸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不设夜班,不在夜间生产,并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迁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小型 | 实际建设情况:小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彩盒、彩卡、彩箱:纸原材料→印刷→磨光→过油→外发覆膜→裱纸→压痕切纸→粘盒→成品包装→入库; 包装盒内盒:PET塑胶片材/PVC塑胶片材→上料→吸塑成型→裁切→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彩盒、彩卡、彩箱:纸原材料→印刷→磨光→过油→外发覆膜→裱纸→压痕切纸→粘盒→成品包装→入库; 包装盒内盒:PET塑胶片材/PVC塑胶片材→上料→吸塑成型→裁切→成品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迁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小型 | 实际建设情况:小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对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管道直连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印刷、吸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限值。 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过程中会产生总VOCs、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为20m),废气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可达85%,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废水:项目印刷、吸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不设夜班,不在夜间生产,并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彩盒、彩卡、彩箱:纸原材料→印刷→磨光→过油→外发覆膜→裱纸→压痕切纸→粘盒→成品包装→入库; 包装盒内盒:PET塑胶片材/PVC塑胶片材→上料→吸塑成型→裁切→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彩盒、彩卡、彩箱:纸原材料→印刷→磨光→过油→外发覆膜→裱纸→压痕切纸→粘盒→成品包装→入库; 包装盒内盒:PET塑胶片材/PVC塑胶片材→上料→吸塑成型→裁切→成品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罩对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管道直连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印刷、吸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限值。 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过程中会产生总VOCs、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 有组织排放:项目印刷、过油、裱纸、粘盒、吸塑工序拟设置于密闭车间,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为20m),废气收集效率为85%,处理效率可达85%,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该过程中约有15%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为无组织排放,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不会对该处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废水:项目印刷、吸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入东****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不设夜班,不在夜间生产,并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25 | 0.0225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045 | 0.045 | 0 | 0 | 0.045 | 0.045 | |
| 0 | 0.0065 | 0.0065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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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791 | 0.3876 | 0 | 0 | 0.079 | 0.079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 已按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 已按验收要求完成监测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 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已按批复要求建设完成 | 已按验收要求完成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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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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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