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0638092 | 建设单位法人:徐继强 |
| 张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长****开发区 |
| 卓越大街518号 |
| ****实验研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卓越大街518号 |
| 经度:125.209722 纬度: 43.7752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0 |
| 长环新审(表)〔2024〕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 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06380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0638092 | 验收监测单位:**省鑫****公司 |
| ****0184MA7FH7RM7Q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2025-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01 |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112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从事药品小试研发,研发规模为13.18kg/a | 实际建设情况:从事药品小试研发,研发规模为13.18kg/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体制剂生产工艺简述:(1)称量(2)混合(3)粘合剂制备(4)湿法制粒(5)干燥(6)整粒(7)总混(8)压片(9)包衣(10)研究、分析 注射剂生产工艺简述:(1)称量(2)配液(3)分装、加塞、轧盖(4)灭菌(5)研究、分析 磷化物生产工艺简述:(1)混合、加热、搅拌(2)过滤、干燥(3)研究、分析 核苷类生产工艺简述:(1)混合、搅拌(2)热滤脱碳、搅拌、结晶(3)抽滤、淋洗、干燥(4)研究、分析 嘧啶类生产工艺简述:(1)加热、搅拌、溶解(2)搅拌、热滤、离心、干燥(3)研究、分析 多肽类生产工艺简述:(1)粗品制备、液相精制、浓缩(2)成盐(3)研究、分析 纯水制备生产工艺简述:项目化验过程需要纯水,水质要求为符合《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制纯水采用二级反渗透工艺,定期更换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储存。处理市政自来水注入原水罐,经原水泵进入多介质过滤器(去除大分子物质、胶体等)、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游离氯)、软化器(脱盐,去除钙镁离子)、保安滤器(去除5μm 以上杂质),通过一级高压泵进入一级反渗透装置(脱盐、除菌),产生的一级浓水排掉,一级淡水通过二级高压泵进入二级反渗透装置(脱盐、除菌),产生的浓水回收至原水罐,淡水进入纯化水储罐,纯化水通过输送泵送至各使用点。 | 实际建设情况:固体制剂生产工艺简述:(1)称量(2)混合(3)粘合剂制备(4)湿法制粒(5)干燥(6)整粒(7)总混(8)压片(9)包衣(10)研究、分析 注射剂生产工艺简述:(1)称量(2)配液(3)分装、加塞、轧盖(4)灭菌(5)研究、分析 磷化物生产工艺简述:(1)混合、加热、搅拌(2)过滤、干燥(3)研究、分析 核苷类生产工艺简述:(1)混合、搅拌(2)热滤脱碳、搅拌、结晶(3)抽滤、淋洗、干燥(4)研究、分析 嘧啶类生产工艺简述:(1)加热、搅拌、溶解(2)搅拌、热滤、离心、干燥(3)研究、分析 多肽类生产工艺简述:(1)粗品制备、液相精制、浓缩(2)成盐(3)研究、分析 纯水制备生产工艺简述:项目化验过程需要纯水,水质要求为符合《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制纯水采用二级反渗透工艺,定期更换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储存。处理市政自来水注入原水罐,经原水泵进入多介质过滤器(去除大分子物质、胶体等)、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游离氯)、软化器(脱盐,去除钙镁离子)、保安滤器(去除5μm 以上杂质),通过一级高压泵进入一级反渗透装置(脱盐、除菌),产生的一级浓水排掉,一级淡水通过二级高压泵进入二级反渗透装置(脱盐、除菌),产生的浓水回收至原水罐,淡水进入纯化水储罐,纯化水通过输送泵送至各使用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及低浓度清洗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三)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未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药品、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废手套、废色谱柱、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仪器、器皿后道清洗废水及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实验研发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通过3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4)排放;危废暂存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27m(DA005)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压片机、包衣机等噪声。企业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至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委托****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废弃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机溶剂等)统一收集,****收购站;实验废药品、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弃包装材料(沾染有机溶剂等)、前道仪器、器皿清洗废水、废色谱柱、废手套、废灯管、废硒鼓墨盒、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由****、**省绿源****公司、**省固体****公司处置。 |
| (1)本项目实验研发废气,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三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施工过程中管道衔接困难,故发生变化,但本项目实验内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产能不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量不变,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2)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变更为委托****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变更前后均属于委托他人处置,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要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45 | 0 | 0 | 0 | 0.155 | 0.155 | |
| 0 | 0.56 | 0 | 0 | 0 | 0.56 | 0.56 | |
| 0 | 0.04 | 0 | 0 | 0 | 0.04 | 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96 | 0 | 0 | 0 | 0.02 | 0.02 | / |
| 1 | 市政官网 |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仪器、器皿后道清洗废水及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 在污水总排口进行监测,连续监测两天,每天4次 |
| 1 | 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本项目运营期实验研发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通过3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4)排放 | 在其三根排气筒上进行监测,连续监测两天,每天3次 | |
| 2 | 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危废暂存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在该排气筒上进行监测,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 |
| 3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相关规定 | 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27m(DA005)排气筒排放 | 在油烟净化装置出口进行监测(进口不满足采样条件),连续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 |
| 4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实验研发过程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危废暂存库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下风向设置3个点,厂区内设1个点,连续两天,每天3次 |
| 1 | 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压片机、包衣机等噪声。企业采取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在厂界四周1m处,各设1个点,连续监测两天,昼夜各一次 |
| 1 | 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未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及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药品、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废手套、废色谱柱、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至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委托****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废弃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机溶剂等)统一收集,****收购站;实验废药品、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弃包装材料(沾染有机溶剂等)、前道仪器、器皿清洗废水、废色谱柱、废手套、废灯管、废硒鼓墨盒、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由****、**省绿源****公司、**省固体****公司处置 |
| 1 | 加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已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