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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闲置土地已经我局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宗地位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 **市教师小区以西、龙溪路以北、环****侧,宗地编号:**** |
**市国有资本****公司 |
10051 |
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
三年以上 |
—— |
| **市教师小区以西、龙溪路以北、环****侧,宗地编号:CTC(2018)35-6号 |
**市国有资本****公司 |
64434 |
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
两年以上 |
—— |
| 澄****工业园区,宗地编号:CTC(2021)10号 |
**市国有资本****公司 |
62067 |
仓储用地 |
一年以上 |
出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土地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 |
附件:1. ****地块位置示意图
2. CTC(2018)35-6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3. CTC(2021)10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
2025年10月10日
下载附件2.CTC(2018)35-6号地块位置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