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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 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9月8日(5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 1 | **县农区灌溉水利设施现代化改造工程 | **县 | ****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涉及占用林(草)地的应****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侵扰和伤害周边野生动植物。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将任何施工垃圾等随意乱扔,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施工路线以外区域随意出入。在敏感区施工采用拉线插放彩旗等方式划定施工范围,同时做好明显标识牌及醒目标语牌提示施工区人员。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采用封闭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栏、定期洒水抑尘、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等方式;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设计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良好的状态。施工机械尾气排放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期产生的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区不设置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 (四)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影响,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较强噪声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采取合理有效的隔音、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施工期工程弃土就近堆放回填;建筑材料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 无 | 无 | 无 | 杜强 0996-****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