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9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乌兰察布-集宁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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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9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的公示
2025-10-09 17:06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期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603 邮编:012000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委会1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处理25万吨炉渣建设项目

**察****开发区

****

内****公司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做好施工期扬尘管理,采取围挡、遮盖、洒扫、密闭运输车辆、清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影响;项目施工废水合理处置;施工固废定点收集、合理处置;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强化无组织废气治理,避免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堆场扬尘、装卸扬尘、上料粉尘、初选粉尘采用封闭式生产车间+车间内设置雾炮抑尘措施,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处理厂,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实施分区存放、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优先综合利用,未燃尽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回垃圾焚烧厂重新焚烧,压滤污泥和底渣经压滤脱水成泥饼返回破碎机破碎后与成品沙一起外售,除尘灰混入成品砂一起外售,废****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管理运行。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规范要求设计建设防渗工程。按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措施安全到位。

(八)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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