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30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受某单位委托,对五轴增减材一体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五轴增减材一体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开评审时间:2025年9月30日
(四)中标候选人及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068,000.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31,832.00 元。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三)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联系方式:0551-****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