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沟屯货场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格构式钢柱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本采购项目金沟屯货场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格构式钢柱,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金沟屯货场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格构式钢柱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①****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②****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近3****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⑤****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
⑥采购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2各包件专用要求见附件1:谈判公告附表。
3.3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其参与谈判活动。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09:00至2025年10月16日17:3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38****9453)-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4:30,地****管理部会议室(地址:**市**区黄村镇清源西路与**村交叉口京南项目部小院北楼东翼),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黄村镇清源西路与**村交叉口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102-87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94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https://www.bidding-crmsc.****.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163.com。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代写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5年10月10日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条件及状态 |
收货单位 |
备注 |
| 1 |
JCW01 |
格构式钢柱 |
格构式钢柱 |
G100/11 |
根 |
14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0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协议书、进场验收证书(或验收文件等)或对应的用户使用证明;标书代写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五年内(2020年10月至递交文件截止日)钢支柱型式检验(试验)报告;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 |
施工工地 |
完好含卸车 |
施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