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等相关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时选任关于**市****公司强制清算案的清算组。
一、案件简介
**市****公司系经****管理局核准登记,于2012年6月21日成立的自然人投资****公司,住所地为冷****中心大楼1-803室,注册资本为10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绝缘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水暖器材、五金交电、仪器仪表、通用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矿山专用设备、润滑油、焦炭、生铁、铸钢件、铸铁件零售及批发;耐磨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物品及报废汽车)。
二、报名要求
1、申报机构编入2024-2025****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一、二、三级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法院诉讼资产网报名的同时须按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成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申请书、申报表;
2.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1)营业执照(2)已经编入名册的证明材料(3)本年度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的声明);
三、选任方式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随机摇号环节,如申报机构大于或等于两家,****法院诉讼资产网随机摇号选择本案清算组,通过摇号确定一名中选清算组与一名备选清算组(“中签1”为中选清算组,“中签2”为备选清算组)。
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直接指定该机构担任本案清算组;如无机构报名,在管理人名册**地区符合报名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中摇号指定本案清算组,被指定的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指定。
四、联系电话
司法技术室 177****8097
综合审判庭 177****8033
二0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