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产品油漆与包装生产线
招标编号:****
一、评标结果
本项目共有10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分别是:**斯****公司、****、**景****公司、江****公司、纽堡****公司、固智机****公司、天****公司、**道博****公司、**通周****公司、**炎凌嘉业****公司。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结论如下:
1、**炎凌嘉业****公司,基本账户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不合格;未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资格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2、固智机****公司,信用中国报告过期,实缴资本证明材料无效,资格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3、**通周****公司,未提供《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租赁合同无承租日期,资格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4、江****公司,★5.1(2)项偏离(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终验收报告),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其他各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了符合性检查,可以进入后续评审。
经专家组评审,一致认为:
1、****,商务、技术评议合格,投标价格****0000元,综合得分88.75分,排名第一。
2、**景****公司,商务、技术评议合格,投标价格****2680元,综合得分84.36分,排名第二。
3、天****公司,商务、技术评议合格,投标价格****0000元,综合得分84分,排名第三。
推荐以上各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纽堡****公司,商务、技术评议合格,投标价格****3063元,综合得分76.02分。
5、**斯****公司,商务、技术评议合格,投标价格****0000元,综合得分75.34分。
6、**道博****公司,商务、技术评议合格,投标价格****1608元,综合得分74.75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提出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应当邮寄异议函件原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异议函件原件扫描件。
3. 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志鹏
地址:**市西**航空胡同38号,****。
电话:010-****9378
电子邮件:****@126.com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8:00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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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