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服务水平,中心计划开展理发服务项目。现通过比价方式组织服务供应商遴选活动,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理发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中心位于**市**区安翔北里9号,在家属区南门西侧设置理发室1个,面积15平方米;在勤务保障分队设置理发室1个,面积15平方米。采取比价遴选的方式引入1家公司承担项目运营。面向中心工作人员(军官、军士、义务兵、文职人员、军队正式职工、聘用人员、四生、军队离退休人员等)及家属、住户等提供洗发、剪发、吹发、烫发、染发等相关服务(不得提供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服务);相关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按照约定价格向服务对象收取;中心提供经营场地和基础设施,收取场地使用管理费和水电暖费,勤务保障分队理发室不收取场地使用管理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美发服务项目。
四、服务时间要求
夏季服务时间为每日9:00至20:30,冬季服务时间为每日10:00至19:30;勤务保障分队理发室服务时间为10:00至20:00(周一、三、五),****中心根据保障需求确定;****中心实际要求为准。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中心每年组织审核,并结合工作实际,评估履约情况,视情续签合同。
六、服务价格及报价要求
所有服务须明码标价,且对中心军队人员提供价格优惠。
中标供应商须以理发服务参考价(见下表)为基准提报下浮率,下浮率区间为0%~50%(含),最小下浮单位为1%。
注:理发服务项目参考价目表
入场后,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次报价收费;因使用不同产品需提高烫发、染发等项目收费标准的,供应商须明码标价,并在不同收费标准中写明使用的产品品牌、规格等详细信息,供应商不得以产品无货等为由,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中心每月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价格组织一次市场调查。
中标供应商须通过APP或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收费,不得以个人收款码等方式收费,相关数据信息须通过APP或小****中心开放,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储值、预充值等业务。
七、场地管理要求
****中心交由中标供应商使用的经营场所等房屋及其附****中心,中标供应商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中标供应商进场前须进行简易装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经营场所仅限理发、美发使用;不得以房屋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不得将房屋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
(三)中标供应商需要对经营场所房屋结构、水、电、暖等进行装修和改造,其改造方案、装修效果图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须经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中****中心提供的经营场所和供应商自费改造、****中心不予经济赔偿、补偿),并将中心提供的所有用具、设****中心。
八、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中标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规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中心良好声誉。非因中心原因造成的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伤亡、疾病,以及发生违法违纪等,涉及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半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确保从业人员政审合格。
3.从业人员须讲究卫生,注重仪表,工服统一,用语文明,微笑服务;耐心回答服务对象的询问,热情为服务对象做好存放手袋、物品等接待工作。男员工禁止穿短裤、背心、无袖衫等非正式工服,不得有纹身、佩戴耳钉、留长发、烫染异色头发(如:金黄、大红、大紫等);女员工禁止穿低胸衫、超短裙或短裤(未覆盖膝盖视为超短裙或短裤)等奇装异服。
4.从业人员食宿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做饭、住宿,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二)卫生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做好经营场所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中标供应商须保持经营场所安静、通风换气、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做好除“四害”工作。
3.中标供应商使用的用品用具须保持洁净,毛巾、面巾、理发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须做到用后清洗消毒,清洗后的用品用具须分类存放。供应商须配备专门摆放理发用品、器械、工具的工作台、柜子和器械车。
4.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不得销售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每日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定期对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从业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部清洁,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五官。
(三)监管要求
1. 中心每季度组织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度不得低于85%,若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连续三次低于85%,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中标****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配合军地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四)其他要求
1.中心不负责理发设备及用品投入,中标供应商根据经营需求自行添置,报中心审核后投入使用,合同到期后自行处理。
2. ****中心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3. 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或军队政策发生调整,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中标供应商自负盈亏。
九、安全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建筑物、天花吊顶等坚**全。
2.中标供应商须保证电力设备、烫发机器、烫发杠子、焗油机等运行正常、安全、完好。
3.中标供应商须对地面采取防滑措施,有明显标志。
4.中标供应商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示且符合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的要求,并放置在指定地点,定期对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中标供应商须使用符合消防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6.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熟练使用消防安全器材。
7.中标供应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赔偿费用以及相关部门处罚等在内的全部经济责任。****中心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十、费用交纳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在每月5日前,向中心交纳场地使用管理费、水电费;按照中心统一要求,向中心交纳取暖费。收费标准为:场地使用管理费4.5元/平方米●日、水费10元/立方米、电费1.2元/千瓦时、取暖费42元/平方米。中心在理发室安装水表、电表,用以计量供应商实际消耗的水电,作为收取水费、电费的依据;场地使用管理费、取暖费按照理发室实际面积收取。
十一、保密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中心人员信息。
(二)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项目所有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
收款账户:
中国人民****收缴户
银行账号:
110********000002045
开户行:
****银行安华支行
中心将在合同结束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返还数额=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罚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期间,如履约保证金被全部扣罚,供应商须在3日内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十三、监管处罚办法
中****中心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心根据供应商违约事实,按照相应标准扣罚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营业时间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元~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500元~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价格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元~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500元~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场所管理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500元~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元~3000元履约保证金。
(四)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服务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元~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500元~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
(五)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元~3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3000元~5000元履约保证金。
(六)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费用交纳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元~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500元~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
(七)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保密要求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元~3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3000元~5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中心其他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的,第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元~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罚500元~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元~2000元履约保证金。
十四、进、退场交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20日内完成理发室装修及理发设备、用品的购置,达到正常运营;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中标供****中心做好新老供应商交接工作,完成退场。
十五、遴选方式
10月10日,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10月16日14:30,供应商指定1至2名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到场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见附件2),到中心报名并对理发室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后,供应商须结合理发室实际,进行室内设计(进场后,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此设计方案,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月17日14:30,供应商指定1名代表人,携带报名文件等材料,到中心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参加现场遴选。中心业务人员、官兵****小组,依据《遴选评分规则》(见附件3)和供应商提报的遴选文件(格式见附件4)进行评审。
评审排名第1的供应商负责理发服务的运营,与中心签订期限1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后,中心将结合供应商服务情况,视情与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每次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如排名第1的供应商无法正常履约,将按照评审排名依次递补或视情重新组织遴选。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10-****6317
(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附件1.理发服务参考价目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遴选评分规则
附件4.报名文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