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谢园路5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 |
| 项目名称 | ****谢园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幸福巷35号 | |
| 投标报价:****929.82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39分 | |
| 项目负责人:方旭峰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408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企业业绩:**市老**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颐和庄园、巴黎公馆等给排水管网更新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老**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颐和庄园、巴黎公馆等给排水管网更新项目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区茗香路1688号信融府19栋 3102室 | |
| 投标报价:****959.90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01分 | |
| 项目负责人:黄慧忠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127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企业业绩:******公司1#、2#厂房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公司1#、2#厂房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公司 |
| 地址:**省**市**县定城镇政务****装饰城1幢商铺1204室 | |
| 投标报价:****536.06元 | |
| 工期: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6.99分 | |
| 项目负责人:卫金超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3403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企业业绩:**县藕塘镇**村、大杨村、马刘村、**村食品加工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藕塘镇**村、大杨村、马刘村、**村食品加工项目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一、1、******公司2、******公司3、****公司4、******公司5、******公司6、******公司7、****公司8、**秉甲****公司9、******公司10、**中宏****公司11、安****公司12、****集团有限公司13、**领秀****公司14、******公司15、**琦乾****公司16、****公司17、******公司因投标人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主材单价,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1、**省****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已过期2、******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已过期3、****公司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过期4、****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已过期5、******公司未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证6、******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证过期,以上6家单位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9****778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3****513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