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J〔2025〕12号
****政府 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响政请〔2025〕27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以及《******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人民政府用地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县双港镇、小尖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1.1302公顷(含耕地1.1178公顷);建新区总规模1.117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1176公顷(占用农用地1.1176公顷,含耕地1.1095公顷)。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三、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5年9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5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