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置60万吨大宗固废制环保建材轻集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编制《****年处置60万吨大宗固废制环保建材轻集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年处置60万吨大宗固废制环保建材轻集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拟投资36000万元,建设年处置60万吨大宗固废制环保建材轻集料项目。建设项目选址于**省**市**高新****园区,占地面积为52404.52m2,**1栋生产厂房、5个成品仓库、1栋综合楼、配套用电房及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保设施等。2025年1月22日,****委员会核发了“**省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建设2条陶粒生产线,年处理60万吨市政污泥、清淤污泥、粉煤灰,矿山表土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劳动定员:69人。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班8小时,三班制。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包含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工业园污水处理****园区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处****工业园污水处理****园区工业废水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最终排入长江。
2、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恶臭废气、炉窑烟气和食堂油烟。恶臭废气全部进入焙烧炉内进行焚烧,之后同炉窑烟气一并进入废气处理系统(TA001),采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工艺对炉窑烟气进行处理,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00m3/h,最终由一根6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减震隔声、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本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焙烧残渣、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污泥、脱硫石膏、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其中焙烧残渣、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污泥等回用于生产线用于陶粒生产;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劳保用品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为天然气、柴油、五氧化二磷、硫酸铵、氨、三氧化硫、镍及其化合物等。通过从风险源、运输过程、贮存场所和泄露等途径采取合理的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企业在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及总体规划。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s://pan.**.com/s/1ng8H1jPbDyQX6ZCuYkEjGwpwd=3k39 提取码:3k3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
单位地址:****开发区恒盛科技园8栋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0792-****988
电子信箱:****@qq.com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吴超
联 系 人:0792-****906
电子邮箱:****@qq.com
地 址:**省九****园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s://pan.**.com/s/1ng8H1jPbDyQX6ZCuYkEjGwpwd=3k39 提取码:3k3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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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