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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陈春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县**镇万丈村独岭头队48号。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陈春华建设住宅楼一栋。底层占地面积11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2.40平方米,建筑层数1-3层,阳台外挑(自用地红线起):四向无外挑;用地边线内出挑:东:1.47米,南:1.31米,东、南面阳台出挑的外边线不得超越土地使用权范围,其余方向无用地边线内出挑。
三、公示地点:1、项目地块现场;2、****政府门户网站;3、****中心一楼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服务中心自然**局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中心自然**局窗口,邮编:537700,联系电话:0775-****610)。
附图:陈春华(**县**镇万丈村独岭头队48号)建房户-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
******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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