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资交矿公告〔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厅关于印发〈**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文**黄坦镇塘底垟村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省文**黄坦镇塘底垟村凝灰岩矿
2.地理位置:文**黄坦镇新楼村、沙垟村
3.开采矿种: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0)
4.开采区域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面积约0.149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429.00米至+320.00米,最终边坡角52度,开采区域坐标见表1。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采矿权期限:5年
7.设计建设规模:350万吨/年
8.**储量:****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省文**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勘查报告》,****中心评审并出具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4〕04号)。**查明总**量1541.0万吨,其中可用于饰面用凝灰岩272.5万吨(104.0万立方米),建筑用石料(凝灰岩)1099.6万吨,宕渣168.9万吨;查明剥离量37.2万立方米;剥采比0.06:1。
表1 开采区域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 J1 |
****065.67 |
****8812.60 |
J12 |
****956.03 |
****9155.90 |
| J2 |
****075.90 |
****8869.78 |
J13 |
****892.38 |
****9107.41 |
| J3 |
****148.93 |
****8938.33 |
J14 |
****859.09 |
****9093.63 |
| J4 |
****121.31 |
****9002.52 |
J15 |
****757.53 |
****9078.57 |
| J5 |
****196.04 |
****9140.57 |
J16 |
****707.50 |
****9043.34 |
| J6 |
****183.81 |
****9169.55 |
J17 |
****699.88 |
****8965.29 |
| J7 |
****185.58 |
****9192.72 |
J18 |
****723.15 |
****8853.39 |
| J8 |
****165.21 |
****9219.50 |
J19 |
****791.29 |
****8763.46 |
| J9 |
****124.28 |
****9215.00 |
J20 |
****833.09 |
****8741.39 |
| J10 |
****110.51 |
****9198.06 |
J21 |
****958.51 |
****8778.01 |
| J11 |
****061.14 |
****9194.24 |
J22 |
****018.80 |
****8785.53 |
| 面积:0.149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429米至+320米,最终边坡角:52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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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的;(2)被列入**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的;(3)被列入自然**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的。
三、矿产**开发利用要求
1、竞得人需严格按照《**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5〕9号)、《关于深化全省矿产**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6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环境,美化开采区地表景观。矿山正式投产后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及相关工作。
2、竞得人需严格按照《**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且全覆盖。
3、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范围内的**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每年12月31日前向****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情况。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1066.81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四、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出让文件)从**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9日。
(2)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0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0日0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参与方式及报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银行保函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银行保函,****银行保证金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金额为2040万元,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信息传送至交易系统,经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详见竞买须知。参与相关活动均需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办理保函,不得代缴保证金。
银行保函类型为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
2.网上挂牌和限时竞价的报价规则
(1)网上挂牌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10200万元。
(3)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4)网上限时竞价期间,竞买人不得在报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报价。
(5)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可修改或撤回。
3.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由受让人分5****总局****税务局申报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第一期,受让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第二期至第五期,于2027年起至2030年止,在每年1月15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 20 %;
采矿权剩余**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2.采矿权“净矿”出让成本
(1****人民政府已完成**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政府关于政策处理的请示(黄政〔2024〕21****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文政发〔2024〕13号),采矿权“净矿”出让成本合计4010.265万元,其中开采区域内土地租赁费2753.0344万元、道路迁改费719.6777万元、技术服务费360.541万元、地上附着物及坟墓迁移费177.0119万元。竞得人在《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净矿”出让成本,缴纳至文**财政专户。黄坦镇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地等事宜,由采矿权****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2)项目涉及林地13.6804公顷,已完成使用林地审批(浙林地许长〔2024〕316号),需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403.085万元;
(3)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局批复(**政〔2025〕67号),需按相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具体审批和缴****水利局,咨询电话:0577-****8177。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在收到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机构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采矿权的储量数据等相关基础信息由出让人提供,交易机构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不作任何保证。出让人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3.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进行开采作业前,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编制开采方案以及**生态修复方案,报出让人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
4.竞得人在采矿期间涉及采**域内的土地、林权、道路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本采矿权消灭后,采矿权人应在6个月内自行拆除**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矿业权期限届满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可以依法收回矿业权;矿业权被收回的,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办理采矿权证书注销手续。
6.按照《自然**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的要求,****政府已落实采矿权范围内全部用地指标共计224.74亩,竞得人在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开工建设。
7.采矿权人不得在**及周边范围内**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8.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策法规变化风险,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应提前考察与踏勘核实(费用自理),向当地自然**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cn/)反映。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联系电话:0577-****2922,地址:文**大峃镇伯温路7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联系电话:0571-****7395、****7897、****7263,地址:**市西溪路118号。
3.银行保证金和保函业务咨询:
保证金业务: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0577-****1192
保函业务咨询:
****银行,联系电话:0571-****5191;
****银行,联系电话:0571-****8008、****2951;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0337、****0344;
****银行,联系电话:0571-****3282、****5982;
****银行,联系电话:0571-****2983;
**银行,联系电话:0571-****2274、****5867。
特别提醒:****银行的相关规定,****银行开户办理保函前需进行为期7天以上的资信审核,建****银行,避免影响后续交易。****银行在**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保函。
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