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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 (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合同款。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 (2020) 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 (https://jinrong.****.cn/) ,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95763。 2.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40%合同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款。 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由采购人组织整体工程验收。如果验收不达标并且在超过约定交货时间10天内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虚假应标或无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和取消中标人资格。验收过程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结算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发票。 |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 (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40%合同款。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 (2020) 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 (https://jinrong.****.cn/) ,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95763。 2.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剩余合同款。 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由采购人组织整体工程验收。如果验收不达标并且在超过约定交货时间10天内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中标人虚假应标或无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和取消中标人资格。验收过程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结算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发票。 |
| 2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望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安文镇文溪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康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9339
质疑联系人:鲍加清
质疑联系方式:0579-****9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安文街道**路青创园11幢B座11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炜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5825
质疑联系人:王天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9-****025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