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省**区潭头镇、梅花镇、文岭镇、江田镇及松下镇
(5)项目建设内容:对潭边支河、岭西河、梅花河、梅花河支河、新石壁河、山边右支河、下**、垄下溪、首祉溪等9条河道及梅花镇**村入海排口上游汇水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和涉及污染源的管网进行检修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4.5km,检测诊断主管道长度约42km,混错接点改造点位约168处,**管网长度约10公里,管网整修长度约1.594km,提升泵站5座,智能检查井3座;河道清淤量约7.88万m3。生态岸坡修复长度约17.33km,泵闸一座;河道水体原位生态修复长度约为8.9km,人工湿地约1.3万m2。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办公室
联系人:陈总,电话:0591-****8809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鼓山镇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5层501-505室
联系人:罗工,电话:0591-****8788,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自本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