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夏州2025-2026年度州、县(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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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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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州2025-2026年度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强化**州2025-2026年度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用支出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行为,保证公务用车维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交易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州2025-2026年度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企业。本项目所属分类为“服务类”,品目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和《**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适用情形。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马晓兰

3、联系方式:0930-****056

4、联系地址:**市青年路2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州2025-2026年度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南龙街道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公务用车

主要服务内容: 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除下列情形外,在有维修保养需求时须到入围供应商处修理维护: 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公务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 2.新购置的公务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3.入围维修企业无法进行维修的公务车辆; 4.在外地区发生故障的公务车辆。

服务标准: 州、****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除下列情形外,在有维修保养需求时须到入围供应商处修理维护: 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公务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 2.新购置的公务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3.入围维修企业无法进行维修的公务车辆; 4.在外地区发生故障的公务车辆。

供应商响应内容: 1、服务范围:** 2、送修数量:在服务期内将获得的送修车辆的数量,车辆送修单位在本次中标入围内自行选择维修单位。保险公司承保的公务用车受损车辆优先到中标维修企业修理。我公司予以配合维修。 3、有下****维修厂进行维修: (1****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3)在外地区发生故障的车辆。 4、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或省、市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5、维修车辆的种类:包括小型车(轿车、吉普车、厢式货车等)、大中型客车。 6、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维修保养 % 折扣率 0 - 100 95
2 服务名称: 公务用车

主要服务内容: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并且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替代件或旧件。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4.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

服务标准: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并且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替代件或旧件。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4.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一、技术保障 1、服务范围:** 2、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我公司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使用旧件。 3、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运输部令 2016 年第37 号)》的标准。 4、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5、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6、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或省、市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7、维修车辆的种类:包括小型车(轿车、吉普车、厢式货车等)、大中型客车。 8、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二、服务保证 (一)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二)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三)修理车间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 ****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 三、设备保证 符合 GB/T 16739.1-2004 标准,并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 四、经营保证 1. 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能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2. 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我公司在标价时,对编制的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3. 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谅解。 4. 检验人员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5. 详细向送修单位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6. 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我公司维修人员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7. 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归还送修单位。 8. 汽车竣工出厂后,我公司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监督检查、调查和服务。 9. 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10.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我公司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我公司负责。 11. 我公司不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12. 我公司在**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 13. 严格执行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14. 我公司服从征集人的监督、管理,不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五、维修进度 准确预计维修工作量,抓好技术指导及配件供应等工作环节,确保各工序按计划进行,我公司对所修车辆随到随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维修时间,保证用户及时用车。 六、安全措施 1.修车期间,所有维修车辆及车上物品、装饰件、标志等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污染。 2.配件、油料、密封件材料等质量纯正,所有维修项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仪表准确,润滑到位,密封不漏气、不漏油,紧固件不滑丝、不松动,扭矩、胎压符合标准,搭铁、接头接触良好,导线无裸露,方向、刹车等直接涉及安全的装置操作灵敏、稳定、可靠,确保交付用户使用后车辆无故障。 3.对不在报修项目内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通知托修单位征得同意后进行排除与维修。 七、响应时间 1.24小时拖车服务;节假日修车服务;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送修服务; 2.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3.接到报修电话,在**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免费施救、背车服务;提供免费接送维修服务;提供车辆维护技术指导;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征集人:****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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