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蕲春县学校食品配送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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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学校食品配送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学校食品配送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原因:供应商向省级平台信访****农贸市场****公司****学校食品配送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已作处理。采购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二)的法律条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方确定,****农贸市场****公司中标结果无效,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本次顺延递补成交供应商。经确认,本项目(包三)下一顺延递补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变更内容: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桥新区邢远长村特1号-1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综合评分法:85(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3、更正日期:2025-10-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067 投诉邮箱:****@qq.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四路

联系方式:071****4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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