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经核查,在****2025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编号:****)项目的初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商家的客观分评审存在误差。同时,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商家因评审环节的疏漏未被准予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评标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复评,原评标结果自动废止。现将复评结果公示如下,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项目名称:****2025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复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委员会复评,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折扣价(%) |
| 第一名 | **** | 68.92 |
| 第二名 | ****商贸****公司 | 70 |
| 第三名 | ****公司 | 68 |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规办。
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被质疑单位名称;
2.4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227
联系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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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