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函》(霞长政〔2025〕54号)收悉。****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我局以霞发改审批〔2023〕136号文批复,鉴于建设方案优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总投资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服务中心6900平方米;****停车场2211.65平方米,设置停车位70个;景区步栈道提升改造2100米;景区提升改造旅游公厕2座,增设旅游移动公厕3座、路灯以及标识标牌,并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导览系统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中心提升改造工程:****中心总建筑面积为6900平方米,绿地面积为84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2辆,非机动车552辆。
(2****停车场提升改造工程:停车场面积2211.65平方米,设置停车位70个。
(3)景区步栈道提升改造工程:提升改造步栈道长2100米,宽2米。
(4)景区配套设施工程:景区提升改造旅游公厕2座,增设旅游移动公厕3座、路灯235杆以及标识标牌,并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导览系统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7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上级拨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5月——2026年4月。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霞政文〔2023〕283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九、其他事项:原霞发改审批〔2023〕136号文与本文不一致内容,以本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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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