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瑞新制桶(扬州)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钢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的批复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113********461123T/2025-447384
体裁分类 批复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组配分类 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0-11
文号
时效
名称 关于****年产300万只钢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的批复
关于****年产300万只钢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的批复

扬环审批〔2025〕03-81号

项目代码:****

****:

你单位委托****服务中心编制的《年产300万只钢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美景****公司出具的项目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公司****园区南路6号闲置用房15113平方米,建设钢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80万只烤漆桶(喷漆,不镀锌)、120万只镀锌桶(镀锌外协,不喷漆)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24年1****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证(仪开行审备[2024]6号)。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喷漆工艺使用水性涂料;丝网印刷使用溶剂型油墨;丝网清洗使用溶剂型清洗剂。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脱脂及脱脂后清洗废水、洗板废水、水帘漆雾净化废水、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处理站预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收入初期雨水池。以上废水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区域污水管网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喷漆、调漆、流平、烘干、卷封、丝网印刷、丝网清洗工艺应位于密闭操作间进行,其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水喷淋(除雾)+四级干式过滤+转轮浓缩+RTO”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收集经伴随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表面处理工序的预脱脂池、脱脂池、水洗池、硅烷化池均应离地放置(离地高度5-10厘米)。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三、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26326吨,化学需氧量≤6.5105吨,氨氮≤0.1077吨,总磷≤0.0135吨,总氮≤0.1639吨。

(二)废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1.794吨,颗粒物≤3.384吨,二氧化硫≤0.077吨,氮氧化物≤0.58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信息公开,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信息公开。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境局

2025年10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