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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165307Y | 建设单位法人:王荣茂 |
| 张希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大街三段13号 |
| **华润新****农场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9.53417,119.51152,119.46126,119.49628,119.5013 纬度: 41.89161,41.87956,41.73882,41.73413,41.7146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5 |
| 朝建环审〔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62 |
| 2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16530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 912********794850F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 912********794850F | 竣工时间:2025-04-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399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220千伏架空线路总长26.66km。****农场升压站终端**11.76km单回架空线路至原通奎线26号塔附近,而后利旧通奎线9.6km,其后**5.3km单回架空线路接至**开关站至**升压站**线路预留的铁塔。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20千伏架空线路总长26.38km。****农场升压站终端**11.48km单回架空线路至原通奎线26号塔附近,而后利旧通奎线9.6km,其后**5.3km单回架空线路接至**开关站至**升压站**线路预留的铁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电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 | 实际建设情况: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电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生态影响(1)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②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表土单独存放,并采取覆盖措施,表土分层回填;③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2)工程措施 ①合理组织工程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用地;②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将视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临时堆土安全堆放;③施工期主要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塔基四周的荒地处,堆放时在堆土坡脚堆码两排双层土袋进行挡护,顶面用塑料布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④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⑤规范施工方式,施工完成后应对扰动部分进行处理整治。采取表土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电站绿化部分的植被恢复;⑥塔基开挖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尽量减少临时施工用地的占地面积;尽可能根据实地情况,采取斜拉牵张等占地面积小,对植被干扰较小的牵张方式;严格按设计的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塔基周围生态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地时,采用较小塔型、采取高塔跨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建塔数量,并选择影响最小区域通过,按照树木自然生长高度设置导线对树木高度,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的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3)植被保护措施 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便道宽度不得大于3.5m,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得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②在输电线路通过的林地地段线路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管,减少不必要的破坏;③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④施工占地植被保护及恢复本项目沿线植被主要为以油松、杨树和柳树为主的乔木林以及以荆条、酸枣为主的灌草丛,项目在施工中避让林木密集区与成片关键物种分布区,尽可能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荒地处,并通过高跨、缩小输电走廊宽度等措施减少植被破坏,征地范围之外及不影响施工的林木与植被应严禁破坏。对永久占地,塔基占地实质上仅限于四个支撑脚,其它地方可选择种植一些乡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经过一段时间的植被抚育管理后,塔基附近植被和地貌基本可以恢复原貌。对于永久占地开挖部分的表土要进行剥离,采用土工布覆盖进行防护以减少风、水蚀。施工结束后作为开挖占地的植被恢复用土。对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生态恢复,并加强抚育管理,对其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占地类型。拟采取的植被恢复措施包括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种植灌木等。对于新修临时道路,应避让树木,减少林木砍伐,临时道路避免硬化,减少径流系数,降低水土流失量。本项目选择在荒地处的牵张场和临时道路,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整治与恢复,可播种一些草籽或种植灌木。拉运砂土的运输车辆要覆盖苫布,以减少施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时间尽量选择避开当地动物繁殖、迁徙期;②尽量减少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③施工期如发现珍稀保护动物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一旦发现珍稀动物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不得杀害和损伤珍稀保护动物,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要标明施工活动区,明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和垂钓等。 (5)耕地保护措施 ①塔基定位时尽可能少占用耕地;②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至田埂或田头边坡上,不得覆压占用范围外的农田;③施工开挖过程中的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并按原来层次覆土,以利于施工后农田的复耕; ④本项目选择在耕地处的牵张场和临时道路应对耕地进行经济补偿,并在施工结束后播种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6)防沙治沙保护措施 ①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及其他固沙植物;②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③施工中遇到连续起风的情况下,应对开挖土方临时堆存处采用苫盖网进行覆盖,防止扬沙产生;④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砂石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⑤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施工用地范围选在征地范围内,合理设置运输线路,尽量避免对现有植被的破坏;⑥尽量避免在雨季,特别是暴雨期施工,以预防雨水直接冲刷裸露地面而造成水土流失;⑦施工完成后,尽快实施植被生态恢复,并加强抚育管理,尽量进行绿化,拟采取的植被恢复措施包括土地整治、撒播种草、种植灌木等。 (7)其他保护措施 ①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避开雨季及雨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土方在回填之前,集中堆放,做好临时的防护措施,并注意堆放坡度,做好施工区内的排水工作;严格控制塔基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不产生弃土;堆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并用沙袋等进行拦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尽量减少对生态红线内功能的影响。②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③对低矮林木尽量采取高跨的方式,保持对林木的安全距离,减少林木砍伐。④交通条件较差的山地,采用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⑤对于塔基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应严****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⑥采用铁塔的长短腿及高低基础来调整塔腿与地形的高差,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少破坏植物,并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⑦集中力量施工,缩短建设工期,项目完工后尽快做好破坏植被的生态恢复。⑧本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相关的管控要求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优化线路布设。⑨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必要时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⑩施工期间用火用电不可避免,对施工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和警示教育,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区用火、个人用火的管理,在防火戒严期间要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携带火种进入。 本项目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种植乔木、灌木,以及加强抚育,提高生态恢复效果。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在野生动物活动较为频繁的季节,结合相关生态管理活动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环评批复要求) 废水 ①项目施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③文明施工,不得漫排施工废水; ④对施工人员提**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在河流沟渠内清洗设备及丢弃杂物等行为,避免发生污染河道内水体情况; ⑤跨越河流施工时,不在河道内设置弃渣场,禁止在河道内设置施工营地、堆料场、****垃圾场。禁止将剩余土方倾于河道内或堆弃于河岸,应在塔基周围就地平整夯实,必要时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完成后,应立即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地表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⑥在跨越河流附近进行塔基施工时,应在施工场地周围采用沙袋围堰防护,材料堆放应远离河道,避免污染水体。 噪声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减轻非正常工况下的振动和磨擦噪声; 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长时间持续高噪声作业,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动物及鸟类正常栖息、觅食等活动的干扰; ③施工场地及产噪设备应设置在距离敏感目标较远的位置,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应减速慢行,禁止在晚间和午休时间鸣笛,并与周围居民做好沟通工作; ④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开工登记手续,合理制定施工作业计划,一定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⑤现场装卸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⑥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⑦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施工,如因技术原因须夜间施工,应提前 3 ****行政审批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⑧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⑨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本项目的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环评批复要求) 大气 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项目预算; ②施工场地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工程等工程材料、砂石以及剥离的表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加盖苫布; ③建设单位负责控制检查施工现场运输单位运输的散体材料,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应减速慢行,对居民区附近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强化管理、倡导文明施工,同时设置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④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⑤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做好遮掩工作; ⑥施工运输及开挖过程中应苫布封盖,以满足《**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颗粒物(TSP)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①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③本项目基础开挖产生的废土用于平整场地,无弃土。 试运行期生态影响 ①强化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如在工程周围遇到鸟巢、雏鸟和野生动物,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安置; ②对生态恢复措施种植乔木、灌木,以及人工补种植物要加强抚育,提高生态恢复效果; ③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确保工程实施前后项目区域损失与补偿的生物量达到平衡; ④日常线路巡视、检修,塔基维护等作业时,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⑤在野生动物活动较为频繁的季节,结合相关生态管理活动的开展,观察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并结合相关生态管理活动的开展,对工程周围区域的动物进行调查,以实时了解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⑥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 电磁 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的方式,架空输电线路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进行优化设计,路径选线充分考虑沿线城镇规划、交通、通信设施及居民区。 本项目的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的方式,架空输电线路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环评批复要求) 噪声 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无。固体废物:无。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生态影响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设计、环境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了解: (1)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施工期临时用地采用永临结合,优先利用了荒地和劣地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②施工期占用耕地,已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回填和复耕;③施工临时用地除利用现有道路外,在道路与塔基之间搭建临时道路,施工范围控制在临时道路范围内,**道路已按要求控制了道路宽度,减少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未发生油料跑冒滴漏现象,未对土壤造成污染;⑤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已全部清理,恢复耕种。 (2)工程措施 ①施工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在规定的占地范围内施工,减少了施工用地;②施工开挖面已进行平整,在固定区域设置了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清理;③施工期尽量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塔基四周的荒地处,堆放时进行挡护,顶面进行了苫盖;④已经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文明施工,未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⑤施工过程中,已对表土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类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回填,恢复了塔基周围植被;⑥塔基开挖过程中,合理施工,减少了临时施工用地的占地面积,未发生大规模开挖;减少了对塔基周围生态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地时,采用高塔跨越,优化塔基间距,减少了建塔数量,减少占地和林木的砍伐,未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3)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合理规划、设计了施工便道,便道宽度约为3m,机械和车辆按照固定行车路线行驶,未随意下道行驶和另开辟便道;②输电线路沿线基本为耕地,未产生不必要的破坏;③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了原有土地功能和植被形态;④施工过程中未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林木与植被。除塔基四脚占地范围外,其它地方进行了植被恢复。对于永久占地开挖部分的表土进行了剥离,采用了苫盖的方式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开挖占地的植被恢复用土。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进行了植被生态恢复,对其他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其原有占地类型,塔基占地除四脚外,其他区域恢复到原有的耕种能力,原有荒地也进行绿化。在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进行整治与恢复。拉运砂土的运输车辆覆盖了苫布,减少施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时间避开了当地动物繁殖、迁徙期;②施工过程中减少了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③施工期未对珍稀保护动物产生影响;④施工建设标明施工活动区,未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和垂钓。 (5)耕地保护措施 ①塔基已采取了少占用耕地施工;②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指定地点存放,未压覆占用范围外的农田;③施工开挖过程中的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施工后分层回填,进行了复耕。④本项目在耕地处的牵张场和临时道路对耕地进行经济补偿,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植被恢复。 (6)防沙治沙保护措施 ①未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及其他固沙植物;②因地制宜地采取了植被恢复等措施;③施工中对开挖土方临时堆存处采用苫盖网进行覆盖,防止扬沙产生;④对砂石等建筑材料采取了遮盖措施;⑤施工用地范围在征地范围内,合理设置了运输线路,避免了对现有植被的破坏;⑥本项目未在雨季施工;⑦施工完成后,进行了植被生态恢复。 (7)其他保护措施 ①在开工前做到了先防护,后开挖,未在雨季施工,工程建设过程中开挖土方的土方集中堆放;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未产生弃土;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②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③对低矮林木采取高跨的方式,保持对林木的安全距离。④本工程施工区域全部为平地,施工中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⑤对于塔基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⑥采用了铁塔的长短腿及高低基础来调整塔腿与地形的高差,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塔基避免大开挖,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少破坏植物,并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⑦项目完工后进行了植被的生态恢复。⑧本项目已按照相关的管控要求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前,优化了线路布设。⑨加强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已落实 经调查,本项目强化了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生态恢复。完善了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施工时间避开了当地动物繁殖、迁徙期;施工过程中减少了施工噪声、人员活动等对野生动物活动、栖息的干扰;施工期未对珍稀保护动物产生影响。 废水 已落实。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①项目施工期避开了雨季开挖作业;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的线路沿线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③未漫排施工废水; ④进行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人员未在附近河流沟渠内清洗设备及丢弃杂物,未发生污染河道内水体情况。 ⑤本项目未在河道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堆料场;在河道附近施工时远离了河道,未向水体排放废水。 ⑥在跨越河流附近进行塔基施工时,施工场地周围采用沙袋围堰防护,材料堆放远离河道,未污染水体。 噪声 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 ②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缩短了施工工期,避免了长时间持续高噪声作业; ③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有居民的房屋时减速慢行,减少了车辆鸣笛对居民区产生的影响; ④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严格控制产生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⑤现场装卸设备机具时,未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⑥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避免了局部声级过高,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 ⑦施工时间均在白天施工; ⑧建筑施工噪声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⑨施工期落实了相应的噪产防治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的架空线路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了电晕放电,并采取了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 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已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项目预算; ②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行车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以及剥离的表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加盖苫布; ③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泥浆等散体物料采用密闭;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减速慢行,对居民区附近易产生扬尘的路段,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未对居民区造成影响; ④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存放,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及产生扬尘的废弃物装卸过程中,采取使用封盖车辆运输; ⑤土方工程施工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 ⑥施工运输及开挖过程中采用了苫布封盖,减少了扬尘产生。满足《**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颗粒物(TSP)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 已落实。通过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集中收集,****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无害化处理;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迹地清理恢复工作,现场无混凝土余料和残渣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遗留。基础开挖的土方在塔基范围进行了平整,无弃土产生。 试运行期生态影响 已落实。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工程监理等相关资料了解: ①建设单位制定了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禁止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 ②补种植物并跟踪加强抚育; ③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④日常线路巡视、检修,塔基维护等作业时,减少了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⑤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了检查,及时修复了遭破坏的设施。 电磁 已落实。 根据设计提供的平断面图和现场调查可知,本工程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在13.35m~39.36m,导线对地高度满足大于7.5m要求。通过验收监测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同时线路严格按照GB50545-2010相关要求进行了设计,尽量避让了沿线城镇规划、交通及居民区。 噪声 已落实。 架空线路采购了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可听噪声。通过验收监测线路沿线满足相关噪声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无。固体废物: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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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线路导线已选用工艺水平高、 表面光滑的导线,并提高了导线对地高度。 | 运行期线路沿线途经的乡村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线路跨越交通干线时,在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执行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 线路导线已选用工艺水平高、 表面光滑的导线,并提高了导线对地高度。 | 监测结果表明,在验收监测时的运行工况条件下,220kV线路线下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1dB(A)~43dB(A)、夜间为37dB(A)~3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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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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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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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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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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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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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