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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0
按照我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流程管理的通知》(清政办发[2025]3号)文件精神,我****政府资金、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部进入****进行,****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为更好的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流程:
1、项目登记:按照晋建市字【2015】223号文件,建设单位持相关资料进行报建登记,负责股室:建设管理股。
项目登记须提供资料: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招标代理合同。
2、项目登记完成后,招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发布公告后告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开标评标时间。标书代写
3、招标投标备案: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负责股室:建设中心招标投标股。
招标投标备案须提供资料:进场交易证明、招标文件、招标档案资料(开、评标等资料)、中标通知书、所有投标资料(电子版)。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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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