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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浦沪办〔2025〕10号 |
| 发布机构 | 沪东新村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10-10 |
关于同意核销居民区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
****办公室:
你处《关于核销一批居民区固定资产的请示》已收悉。****办事处研究,同意对该批数量101件,原值为307169.70元的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处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此复。
****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5年9月30日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