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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11:39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宝声、陈曦、黄碧姬(女)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顾经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4-****32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石桥镇培中村林木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智成、199****68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新闻路383****中心二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顾经理、0774-****320 | ||
| 附件: | |||
| 附件1 | 推荐中标人表.pdf | ||
| 附件2 | 中小企证明.pdf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二路137号第1幢二层B1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县旺甫消防救援站,**县岭脚、京南、木双、师寨消防站,**县六堡消防救援站食堂内 | 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竞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验收时: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 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组织专人负责对食材进行留样,成交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1份,每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竞标食材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成交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7.发放后所剩余的货品,由供货方当日回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竞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验收时: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在采购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 时无条件退换货品。①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②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③超过保质期限;④内包装损坏;⑤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⑥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食堂组织专人负责对食材进行留样,成交人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1份,每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相关部门适时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竞标食材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成交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货品。 7.发放后所剩余的货品,由供货方当日回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宝声、陈曦、黄碧姬(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为计费额,按****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与桂价费[2011]55号文的(服务类)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5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石桥镇培中村林木组
联系方式:李智成、199****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闻路383****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顾经理、0774-****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经理
电 话: 077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