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行政审批局以津保审投【202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行贷款及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港大沽口港区
2.2建设规模:**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包括:位于**港大沽口港区北侧,本工程建设两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场、道路和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码头后方堆场占地面积为22.5万平方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7625平方米。建筑物包括进港大门、候工用房、消防泵房、机修车间及工具库等。
本项目总投资为: 100952.63万元人民币。
2.3计划工期:共计548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5月1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港大沽口港区粮油区6、7号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场、道路和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码头后方堆场占地面积为22.5万平方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7625平方米。建筑物包括进港大门、候工用房、消防泵房、机修车间及工具库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审计报告中无审计保留意见。(提供独立****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标书代写
(3)业绩要求: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含陆域部分)施工业绩或陆域堆场工程(堆场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日期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与航道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副经理2名(含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1名,且不得兼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中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安全员4名及以上,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1: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员均不得兼任;注2:(5)、(6)所有人员投标人需出具任命书,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包括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 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7日16时00分00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市公共**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cn:8052)。并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市公共**交易第四开标室【**市**区广顺道1号)】。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逾期送达或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委员会官网(http://jtys.****.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交易中心****中心)(http://www.****.cn)上发布。
7.补充信息
7.1投标文件递交包括线上递交和现场递交。 7.1.1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中心/通知公告/关于新版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4-10-31)/操作手册。 7.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由于系统原因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7.1.3.本项目有施工图纸,请投标单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提示: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市公共**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提示:通****交易中心(www.****.cn)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cn:8052)获取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 地址:**市**新区临港经济区浑河道529号 |
地址:**市河****中心大厦26层 |
| 邮政编码:300452 |
邮政编码:300221 |
| 联系人:常云彬 |
联系人:刘春瑶、张瑛 |
| 电话:022-****7193 |
电话:150****4580、132****7629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26.com |
| 开户行:/ |
开户行:****银行****公司**东楼支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030********00171181 |
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