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开展,****(以下简称“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服务内容:****事务所需指派固定的资深律师团队,为我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服务:
(1)就我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咨询意见;
(2)参与我单位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参与处理我单位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4)协助我单位审查、起草、修改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
(5)参与我单位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协助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6)协助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可与其他普法活动联合开展);
(7)协助化解重大矛盾纠纷;
(8)法律顾问应当通过到场、电话、微信和视频等形式主动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9)办理我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合法设立,****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协会行业处分;
4.****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的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
5.拟派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或服务经验;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选材料要求
参选材料需A4纸装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包含:
1. 《参选申请书》(载明律所信息及参选承诺);
2. 律所资质文件(执业许可证、办公场所证明、律所简介);
3. 拟派团队材料(成员执业证、分工、主办律师案例证明、服务承诺);
4. 服务经验证明(近3年类似单位服务合同或客户函);
5. 服务方案(含咨询流程、风险防范建议、培训计划);
6. 报价方案(年度总价);
7. 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律所及团队成员分别出具)。
四、参选材料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参选材料报送至****715室;
3.参选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法律顾问申报材料”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本项目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原则,综合考量申报单位资质、专业能力、服务方案及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单位。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 址:**市**区**大道69号市政府主楼7楼715室
联 系 人:旦增格桑
联系电话:0891-****415
七、其他事项
1. 参选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2. 我单位不对未中选单位作任何解释,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3.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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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