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干览镇长春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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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干览镇**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区干览镇**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10月10日****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期

质量

报价(元)

得分

1

****

晁建红

180日历天

合格

****228.00

99.94

2

****公司

赵海祥

180日历天

合格

****962.00

99.90

3

**杭博****公司

李亚萍

180日历天

合格

****707.35

99.90

评标纪要:

一、在第一信封资格审查时:1、**省****公司和******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均有在建工程,经系统质询确认,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1.2条规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否决其投标。2、****勘察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港好******公司、**春晖****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勘察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城市阳光****公司、******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经系统质询,上述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条款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的规定要求,这21家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否决其投标。3、****公司、****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社保证明,经系统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1.2条规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否决其投标。

二、在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时:中煤**地质****公司、****公司、****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的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经系统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2.1条规定,这4家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12日始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125

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0580-****977

行政监督:****规划局**分局 联系电话:0580-****231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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