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受****委托,就****2025年度活性碳统采项目(项目编号:****)于2025年9月29日在酒**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jiucheng.****.com/)、**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发布招标公告,现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时00分(**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七、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9日17:00前(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更正为“2025年10月26日17:00前(投****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采用均价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公司使用)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55;****公司使用)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5;****公司使用)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更正为“(1)投标报价总分80分,其中****公司使用)投标报价满分55分、****公司使用)投标报价满分15分、****公司使用)投标报价满分10分。
(2)投标报价分采用均价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满分(上述三部分报价分别计算),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3)供应商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每高于1%扣1分(不足1%按1%计算),扣完为止。”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