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0万吨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08
通讯地址:****中心4号楼3楼
邮 编:134500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矿泉水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泉阳镇**街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清山****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县泉阳镇******公司第五车间院内,本次**六车间,六车间总占地面积15000m2,其中占用原厂区面积5003.74m2,新增占地面积9996.26m2,建筑面积16809.9m2,购置两条生产线,其中3L瓶装水生产线一条,350mL-500mL瓶装水生产线一条,设计年产20万吨矿泉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过滤废水、反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等。其中设备清洗废水用于冲洗地面;锅炉排污水用于浇渣不外排;生活污水、过滤废水、反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目前镇区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本项目可直接接引,故依托镇区排水管网可行,然****处理厂。同时五车间废水一并纳入镇区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处理站停止运行,不拆除,为企业后续发展保留,现有排污口封堵。 ①六车间废气 吹瓶、包膜工序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气体,根据预测分析,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锅炉烟气 本项目冬季取暖由厂内现有15t/h燃煤蒸汽锅炉供应,采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后经40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要求。 ③燃料、灰渣 本项目采用小块煤炭,无需破碎。煤炭汽运至燃料棚内,卸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燃料棚封闭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 煤炭上料采用密闭的输送设备,因此输送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 炉渣进入水封储渣池,采取水冷降温后含水率较大,无粉尘产生,然后暂存于封闭灰渣库,灰渣每天清运一次,因此存储过程基本不会产生粉尘污染。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线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滤膜、废瓶坯及瓶盖,废包装物、锅炉炉渣及脱硫副产物、废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清洗剂废包装桶等。 其中生活垃圾、废滤膜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瓶坯及瓶盖、废包****回收站;锅炉炉渣及脱硫副产物外卖综合利用;废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清洗剂废包装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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