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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医院**院区项目净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条款 |
原文内容 |
现修改内容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
本项目以下费用:√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3版)》。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执行《****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3版)》。 |
本项目以下费用:√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3版)》,按2.5万元计取。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执行《****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3版)》,以中标价×2.6‰计取。 |
2、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3、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10月11日